关于我院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8号)精神及《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7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现在高校教学岗位上任教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在高校中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课程的政治辅导员。
(三)高等学校外籍教师、教辅人员、工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图书管理人员等不能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五)申请人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申请前须补修师范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七)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八)和学院订立了聘用合同,工资由学院发放,提供在工资发放单位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九)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学院全职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即2016年9月30日前到校任教)。
三、申请办法及要求
(一)申请人到本部门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3月21日—29日(系统开放时间:每天7:00-24:00),申请人在申报日期内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资格认定栏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入网报入口”,填写教师资格信息,并用80课3纸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申请人提交学历鉴定证明要求如下:
1.凭博士学历(或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博士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2. 最后学历(或学位)毕业学校与本人现任教为同一所学校的申请人,可免学历鉴定,但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a. 最后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b. 现任教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研究生处、档案室、教务处等)出具的学籍证明文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其他申请人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四)申请人员需统一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我院体检医院:增城市人民医院;体检由学院统一安排时间,体检费现场缴纳,费用自理。
(五)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一般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学院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小组负责为申请人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六)申请人普通话测试可以登陆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测试站(http://www0.gtcfla.net/gljg/html/pth)点击“PSC在线报名”,进入系统填写相关资料,选择日期,个人自行报名、考试、领证。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排放顺序
(一)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须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并在承诺书部分签名)。
(二) 身份证复印件;
(三) 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 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五)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由教务处统一出具并盖章)。
(六)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或补休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
(七) 缴交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凭证
(八)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九) 与我院最新签订的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即申报材料时,合同到期日期应至少在2018年8月31日之后,合同到期日期在此之前的,由学院提供相关续聘证明材料)。
(十)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十一) 《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十二) 近期小1寸(32mm*22mm,贴资格证和体检表)和2寸(贴申请表)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各2张(必须全部同底)。
申请人把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在左上角平钉后,夹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中间,于4月7日前交人事处。
五、认定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
六、工作时间安排
1、教师报名:各部门请于2017年3月18日前;
2、体检时间:时间待定,另行通知(请事先下载体检表并贴上照片到人事处加盖公章);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4、网上填报:2017年3月21日至29日;
5、学部上交材料时间(由部门人事主任统一收齐):4月7日前。
七、其他事项
1、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详细政策可到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查阅。
2、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本部门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并于2017年3月18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人事处,电子版请发送至910037224@qq.com。超过受理时间者,顺延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特此通知!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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