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17高等学校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部门、各处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19号)和省教育厅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和安排,今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为了做好我院201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2017年新补充到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教师;
2、2017年以前入职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尚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
二、 培训内容
1、培训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课程为主,培训总课时不低于110学时。
1、培训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课程为主,培训总课时不低于110学时。
2、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毕业的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要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
三、报名和缴费
(一)报名。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各部门行政人事副主任须组织教师填写报名表,并于2017年6月6日前将报名表统一交到人事处(盖学部章并由学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二)确认与缴费。1、确认:各报名参加培训的老师须在填表报名后,于2016年6月6日至6月8到学院财务处进行确认缴费,并将缴费单据交到人事处。
2、缴费标准及方式:岗前培训四门课程培训缴费标准:300元/人。培训教材由教师自行购买。
四、培训与考试安排
1、培训时间:第一期:2017年7月(由培训基地另行通知);第二期:2017年10月至12月(由培训基地另行通知)
请我院报名参加岗前培训的老师注意:第一期为暑期班,第二期为周末班;参加第一期岗前培训的教职工需办理请假手续才能参加培训,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报名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请各位教师严格遵守广东省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其中有违纪处罚条款:凡下列情况者,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须重修这门课程: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时数三分之一;旷课半天以上(含半天);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
2、考核时间:
闭卷统考安排:第一期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统考时间为7月23日;第二期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统考时间为12月2日
开卷考察安排: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查工作由各培训基地确定,具体安排以各基地通知准。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人事处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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