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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进修

关于报名参加2017高等学校岗前培训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5-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各处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19号)和省教育厅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和安排今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为了做好我院201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2017年新补充到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2、2017年以前入职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
 二、 培训内容
1培训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课程为主,培训总课时不低于110学时
2、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科门类本科以上毕业的员,在校学习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
三、报名和缴费
(一)报名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各部门行政人事副主任须组织教师填写报名表,并于20176月6日前将报名表统一交到人事处(盖学部章并由学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二)确认与缴费1、确认:各报名参加培训的老师须在填表报名后,于2016年6月6日至6月8到学院财务处进行确认缴费,并将缴费单据交到人事处。
2、缴费标准及方式岗前培训四门课程培训缴费标准:300元/人。培训教材由教师自行购买。
四、培训与考试安排
1、培训时间第一期:20177月(由培训基地另行通知第二期:201710月至12月(由培训基地另行通知
   请我院报名参加岗前培训的老师注意:第一期为暑期班,第二期为周末班;参加第一期岗前培训的教职工需办理请假手续才能参加培训,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报名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请各位教师严格遵守广东省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其中有违纪处罚条款:凡下列情况者,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须重修这门课程: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时数三分之一;旷课半天以上(含半天);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
2、考核时间:
    闭卷统考安排:第一期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统考时间为7月23日;第二期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统考时间为12月2日
   开卷考察安排: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查工作由各培训基地确定,具体安排以各基地通知准。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人事处
                                              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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