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广州华立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国家及省教育厅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设主题,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现状,以“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引导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和学院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学校教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廉洁诚信,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努力打造一支适合学校发展、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主要目标如下:
(一)在提高教师政治素质上求突破。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二)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上求突破。以培养优秀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为己任,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求突破。引导广大教师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遵循教育规律,把握学生的身心特点,精心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上求突破。依据学校教师队伍发展现状,进一步开展好多样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以师风促学风,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师德建设与教师个人发展结合起来,增强教师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自觉性,为教师的全面发展创设良好外部环境。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把师德建设与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切实解决问题。
(三)坚持以德促能的原则。师德是教育之魂,师能是发展之本。要以师德建设为先导,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加强师能建设,不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专业发展水平,以师德教育促进教师综合能力的提高。
四、具体措施
(一)领导组织保障
学校设立师德建设委员会,与学校党建工作、双代会(教代会、工会)工作紧密结合,形成组织合力。为更好地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学校设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师德建设委员会(具体名单另见学校发文),组织部署学校师德建设的具体工作,保证师德教育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与学校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支部、广大党员教师的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发挥学校双代会的群众基础平台作用,收集学校教师对师德建设好的建议,使学校师德建设机制更加贴合学校发展实际,以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二)建立完善学校师德教育体系
1.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培养培训的首要内容。在新入职教师培训、辅导员上岗培训、学校“千百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教师暑期“三下”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师德内容的培训,引导学校教师自觉规范师德行为,将师德规范主动融入教学、科研等工作中。
2.结合学校制度,加大教师师德培养力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要求教师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在教师技术职务评聘、行政职务晋升、学校《教职工手册》修订等制度建设方面,强化师德培养内容,增强师德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学校建立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机制。结合省教育厅每年9月份的师德教育主题活动月,围绕主题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在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师德教育机制,引导学校教师加强自我师德教育,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三)加强师德宣传
学校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每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校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积极做好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崇尚师德的环境氛围。
(四)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建立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和档案,暂行《广州华立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对教师师德行为进行约束,实施常规管理,从制度上积极引导教职工树立良好的为人师表形象、职业形象,倡导教师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把师德建设纳入教师的年度考核之中,作为教师评优、评模以及晋级的依据。
(五)建立师德激励机制
在学校“学生最受欢迎教师评选”、优秀个人评选、增城市优秀教师评选、南粤优秀教师评选等活动中,将师德表现作为首要条件;在教师技术职务评聘、行政职务晋升等方面,将师德作为首要条件。使学校形成良好的师德激励环境和机制。
(六)形成师德监督与惩处的机制
学校通过师德考核小组、学校教学督导、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加大对学校教师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评价力度,通过规范严格审核课堂教学内容、学术及各类讲座内容、学刊论文内容等方面,对教师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估,确保师德建设及学校教育教学的正确政治方向。
学校结合《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学校《教职工手册》中进一步明确教师的行为规范及处分措施,严格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教职工手册》中的具体规定对教师进行管理,涉及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
学校建立师德问责机制。部门主管领导为部门师德问责第一负责人,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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