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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部门制度

广州华立学院教职工外出交流活动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09-18 18:13:43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州华立学院教职工外出交流活动的规定

 

根据董事会指示,华立院校各部门每学年可组织部门教职工外出交流活动,现就此项活动作如下规定:

 对象合同协议全职职工在公司,但学校作且学校核的工(加外活动员必在学工作一个以上不符条件骨干师由长根实际况确)。

 目的组织

外出学习是为了扩展教职员工的视野和见识,进一步加强领导与员工之间及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员工集体归属感。外出活动可由各部门自行组织或联合组织报学校审批,组织活动的人数须以车辆基本满载为准。其中,人员较多的部门可单独组织,也可与其它部门联合组织;人员较少的部门须与其它部门联合组织。校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部门组织的外出交流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 活动经费及报销规定

一、经费标准

外出活动经费分为三档,每档的标准根据部门考核排名而定(见附表)。活动经费包括食宿等费用和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根据目的地制定,活动经费标准如下:

一档食宿等费用标准为:500元/每人;二档食宿等费用标准为:480元/每人;三档食宿等费用标准为:460元/每人。

交通费用按0.5元/公里(根据车队用车标准折算)乘以实际目的地的公里数标准,一档标准最高为140元/人,二档标准最高为115元/人,三档标准最高为90元/人。

个人食宿、交通等费用不能超过所规定的标准,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附表:

分档

职能部门排名

二级学院排名

 一档

部门排名位于职能部门总排名数1/3(含1/3)

部门排名位于二级学院总排名数前1/3(含1/3)

二档

部门排名位于职能部门总排名数1/3与2/3(含2/3)之间

部门排名位于二级学院总排名数1/32/3(2/3)之间

 三档


部门排名位于职能部门总排名数1/3

部门排名位于二级学院总排名数后1/3

备注:1.职能部门总排名数是指院校设置的职能部门总数、二级学院识学部总排名数是指院校设置的二级学院(通识学部总数。

2.当出现排名相同的两个部门分跨不同分档时,由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外出活动经费标准并报董事会备案。

二、报销规定

(一本着节约的原则,外出交流活动原则上租用华立汽车服务部车辆,若汽车服务部签字确认无法提供活动车辆的,可按上述标准自驾、租用或乘坐校外合法正规经营单位的车辆,或者通过互联网、旅行社等渠道报名参团外出。

(二)个人食宿等费用和交通费用可合并使用。其中,个人交通费必须按实际目的地的公里数报销,超出规定公里数的,交通费按对应档的最高标准报销。租用华立汽车服务部车辆的,根据个人活动经费报销标准,先按车队用车标准结算交通费,剩下部分用于个人食宿等费用。

(三)外出活动所涉及到规定的票据须符合财务报销要求。

 时间活动或节日为动时间年一次。第 地点地点限,自行排。

 说明

一、外出活动经费支出范围仅限于集体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和景点门票等,不得用于其他方面开支,不得弄虚作假等。

二、外出活动审批按经费审批流程,需经分管校长、财务校长和执行校长审批。外出活动方案要注明目的地,来回公里数(作为报销参考依据),报销标准等内容。

三、本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的标准随之取消。


终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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