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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1-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粤教体函〔2010〕2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9〕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部署。为落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节日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学校放寒假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针对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及早部署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下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当地政府和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领导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对学校放寒假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详细的安排,使寒假期间的防控工作不松懈、不间断。
   二、尽快落实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推进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262号)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尽快落实学生人群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计划,特别要重点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高等学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要认真组织和周密安排,优化工作程序,加快接种进度,提前做好学生寒假返校后的疫苗集中接种工作准备,力争在开学后1月内完成全部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疫苗对学生的保护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放寒假前,要采用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掌握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自我保护措施,特别要提醒学生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有病要及时就医;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要科学、客观地宣传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学生积极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放假时,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应尽量劝其隔离治疗,直至症状消失24小时后。
   四、做好寒假留校师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做好寒假期间留校的学生生活管理。学校要投入力量,认真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安排学生活动应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包括冬令营等寒假期间学生聚集活动,确需开展的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校除组织一定的假期文化活动外,要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各类培训活动。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留校的学生保持宿舍的卫生和开窗通风,并及时巡查发现生病的学生督促其尽早就医。
   2.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应急值守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实行值班制度,关键岗位特别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卫生保健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对疑似重症病例,要及时请示并配合上级医疗机构做好会诊、转诊工作。在当地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应做好抗病毒药物及应急物资与设备的储备。
   五、做好寒假结束后返校学生的健康监测与管理。开学后一周是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关键期,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0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提前对寒假结束学生返校后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包括对学生返校前的健康监测、返校后一周内活动安排、加强晨检制度、开展宣传教育等,确保安排有序、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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