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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07级学生校外分散教学实施前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6-1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部门:
  我院2007级学生即将走出校园到实习基地参加校外分散教学实习,为做好学生的实习教育和校外分散教学实施前的工作,确保学生文明离校、平安离校、愉快离校,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级学生的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教育工作
  请各学部按照学院对校外分散教学实习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2007级学生的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教育工作,可安排班主任、辅导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通过班会等形式开展工作,做好学生参加校外分散教学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工作,建立学生联系表,确保联络渠道的畅通,与学生保持经常联系。
  二、2007级学生校外分散教学实习工作近期安排
  1、从6月21日开始,相关部门和人员需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发放学生管理、专业实习等手册。
  (2)以学部(或班级)为单位进行校外分散教学动员,安全教育动员;分班级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校外分散教学管理手册》。对尚未交学费注册的同学进一步落实缴交学费注册工作。
  (3)指导老师组织所指导的学生开会,认真学习《校外分散教学专业实习手册》,布置校外分散教学实习任务与管理要求。
  (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组织所指导的学生开会,布置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与要求,并落实指导的联系方法等。
  2、从6月18日开始,2007级学生办理清退宿舍、离校手续,26日前离校。
  3、因考证等特殊情况未能按照学院规定日期离校的学生由各学部书面报告学院,由学院安排。
  三、2007级学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
  1、各学部自行复印《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07级学生办理清退宿舍等手续流程表》(见附件)。
  2、教师办公室:离校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须与学生商讨相关事宜,学生持《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07级学生办理清退宿舍等手续流程表》自行到教师办公室找指导老师签名确认。
  3、体育教研室(5-203):做好体育用品的清还工作,登记好未归还器材的学生名单,若不能归还和有损坏器材的,按有关规定赔偿。
  4、图书馆:2007级学生实行新的借书管理办法。校外实习期间,每人每证限借3本专业书籍(与专业无关书籍不予借阅),借期1年(2010年6月15日-2011年6月10日止)。具体操作流程采取先还后借,每生须于2010年6月10日前先还清在此之前所借图书,然后从2010年6月15日起,按照新办法办理借书手续。如果未按照以上规定办理还书手续者,逾期未还图书将按照图书馆违章处罚规定处理。对留校实习学生由各学部统一于2010年6月10日前向图书馆递交书面报告(提供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并由部门部长签字盖章。如果未按照以上时间办理留校实习生手续的学生,将按照2007级学生校外实习期间新的借书管理办法执行。
  5、生活指导科(综合楼106室)、总务科(综合楼104室):做好学生清还家具、电风扇、电话机、超支水费等宿舍所有财产及损坏赔偿的登记。
  6、财务处(综合楼107室):结清学生的水电费等,确认学生是否已缴学费。
  7、各学部:确认学生已缴清费用,做好学生离校教育工作;收回1-7项盖章完全的流程表,并统计存档。
  8、班主任、辅导员:再次核对学生宿舍公物损坏情况,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放行,生活指导科盖章,放行条仅限当日有效。
  9、保卫处:做好学生进出校园的保卫安全防范工作,使学生能够顺利离校,值班人员收回放行条交保卫处存档。
  以上2—3项可不按顺序办理,2项由学生个人办理,3—6项由各学部组织以班为单位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盖章,对未能办妥离校手续的学生(如器材、公物等损坏需要赔偿的,公物没有归还的等),各部门不能在其离校手续流程表上盖章,应做好登记由学生自己办理。6-9项按顺序办理。办理时间为6月18日—25日。
  四、2007级学生校外分散教学实施前工作的要求
  1、各学部可自行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做好2007级学生参加校外分散教学实习和离校的宣传工作,以增进师生情谊。
  2、教育学生要做到文明离校,严禁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和破坏公物等违法乱纪行为。一旦发生此类事情,按有关规定处理。
  3、2007级学生必须在6月26日前离校,无特殊原因不得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宿舍的维修和调整。
  4、各学部及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确保2007级学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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