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社团活动借用教室的相关要求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9-10-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活动社团:
为了规范化社团活动借用教室管理,使我院的多媒体教学资源能够充分的利用,我院各社团活动借用多媒体教室时需按照本要求进行操作。具体要求如下:
1、社团活动需要使用到教室或多媒体教室的,需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能使用教室或多媒体教室。
2、社团活动不得在门窗、墙上贴纸张,喷彩色颜料、写粉笔字,如确定必须写或贴的,请在活动结束后将门窗、墙上恢复原状,更加不能在黑板上面喷彩色颜料和贴纸张。
3、社团活动申请教室必须在每周一、周三填写申请表,对于错过时间申请的,我处将酌情处理。
4、社团活动需用到多媒体教室的,如是1-8节的请按规定时间到相关学部领取,并于规定时间归还钥匙;如是晚上使用的,只能提前半天到教务处领取多媒体教室钥匙;对于周六、周日使用多媒体教室资源的,需于星期五下午4点钟前到教务处领取钥匙,并于星期一早上归还。逾期不归还的我处将保留对其下次借用教室的权利。
5、在活动结束后,如有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必须按照关闭多媒体设备的相关步骤关闭设备,并关好门窗和电源。如发现没有关闭设备、电源、门窗的,我处将保留对其追究责任及其下次借用多媒体教室的权利。
6、严禁未经过审批私自使用教室资源。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08-9-26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