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2009~2010学年度校外分散教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作者:校外教学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0-06-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董事会关于“3+0.5+0.5”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指示,在董事会和学院的正确领导,全院教职共同努力下,2006级校外分散教学顺利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为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先进,推动我院校外分散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校外分散教学管理办法》教字【2009】27号文。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校外分散教学先进集体、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参与2009~2010学年度2006级校外分散教学工作的部门与个人
二、        评选名额
      (一)     先进集体(2个)
      (二)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含实习跟踪指导教师,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外经贸、管理学部各4人,其余学部3人)
      (三)     优秀实习学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表:)
学部名称
外经贸
管理
会计
机电
计算机
建筑
学部学生人数
546
443
291
299
321
347
优秀实习生名额  (总人数的8%)
44
35
23
24
26
28
三、        评选条件
      (一) 先进集体(2个)
       1、贯彻落实董事会和学院有关“3+0.5+0.5”教学改革指示,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编写校外分散教学专业实习大纲和专业手册,并按照校外分散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2、根据学科专业和学生人数,负责建立足够的校外分散教学实习基地。并积极组织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
       3、做好学生校外分散教学岗位安排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学生7月份实习岗位安排与9月份到岗率达100%,实习期间没有有出现学生安全事故。
       4、积极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跟踪指导工作,学生周记、实习报告、实习成绩鉴定表等资料回收率达到95%以上。按时如实上报学生实习动态信息,校外教学管理处抽查数据准确率达90%以上。
       5、组织教师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指导工作,到6月21日止学部毕业生就业率达85%以上,预征兵报名人数达到要求(不低于本学部06级男生10%)。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严格执行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关于校外分散教学管理各项规定,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校外分散教学指导工作任务。定期与学生联系,每周至少联系1~2次,每学期至少与学生系统指导1次。所指导的学生优秀率达15%以上。
       2、配合学部做好校外分散教学各项信息收集工作,定时主动汇报学生实习情况,汇报数据及时、准确。
       3、认真做好个人校外教学改革工作总结,有分析、有体会,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4、积极做好所指导的毕业生就业跟踪指导工作,到6月21日止就业率在85%以上。
     (三)优秀实习学生
       1、实习组织纪律好,实习态度认真,很好的完成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尊重指导教师,按时按量交齐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等资料。
       2、在实习期间无违纪旷工记录,能在企业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顶岗实习,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按照学院校外分散教学计划很好的完成指导手册实习任务,
       3、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成绩优秀。撰写实习报告能结合实际工作,理论分析,并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平。
       4、以积极认真的态度落实国家就业政策,在6月18日止落实就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参加“三支一扶”或预征报名学生优先。
四、 评选要求及程序
      1、评选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范围和程序进行评选。
      2、学部成立校外分散教学评优推荐小组
组长:学部负责人
副组长:校外教学副主任
组员: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
      2、评选程序:
      (一)在学部推荐、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参评学部填写《2009-2010学年校外分散教学先进集体单位登记表》,参评个人填写《2009-2010学年校外分散教学先进个人登记表》(分教师和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均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一份学部存档,一份交校外教学管理处。并将电子文档发到校外教学管理科。.
      (二)评选时间安排:1.优秀校外教学实习学生于2010年6月10日~18日评选;2.校外分散教学先进集体、优秀校外教学实习指导教师与2010年6月21日~25日评选。学院将对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天。
五、 评比办法和表彰
     通过学院评议,确定评选结果,学院将授予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先进集体、优秀实习指导老师、优秀实习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2010年6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