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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09-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
  按《2008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1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推荐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精品课程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见附件1)。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1位主讲教师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2.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课程网络畅通,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
  3.申报课程被评为校精品课程后,要保证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2至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
  二、申报办法
    请各学部确定1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有关联系人信息请于9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格式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学部于2011年9月29日前提交全部申报材料一份(见附件3、附件4),逾期不予受理。所提交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课程,不予接受申报。
    四、联系方式
  电 话:82901324
  邮 箱:619345703@qq.com
    、学院支持
各学部(系)所推荐的精品课程评审通过后,对按计划积极开展项目工作的学院将给予适当教学工作量补贴和建设经费的支持。
六、评审及表彰
由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在立项评审通过后,对如期按质完成建设工作的项目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的精品课程。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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