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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4-10-1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近期,团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试点高校工作推进会”。根据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团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我省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以下简称“三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牢牢把握“持之以恒、乐在其中”两个核心,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化“三走”育人功能,通过构建“学校—院(系)—社团—宿舍—个人”的五位一体活动体系,不断完善常态化、规范化、品牌化的长效活动机制,加强新媒体线上线下互动,增强活动社会影响力,提升活动有效覆盖面,形成“主题性、群众性、课外性、趣味性、习惯性”的互通互融的良好工作格局,真正将“三走”活动打造成我省社会认同、学校支持、学生欢迎的共青团学校战线的明星工作品牌。   
      二、工作内容
     1.开展一次省级体育竞赛,推动各校深入开展“三走”活动。团省委、省学联将在10月至12月,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第九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系列活动。在本届校园文体艺术节活动活动中,省组委会将设立深受学生欢迎的群众性赛事;同时,结合“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中专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评选全省“体育人物”,以此带动各校深入开展“三走”活动,并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一股体育运动的热潮,营造良好的体育运动氛围。
     2.开展一次新生“三走”主题活动季,搭建各校新生参加“三走”活动的平台。团省委、省学联将今年的9月、10月、11月定为全省新生“三走”主题活动季,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入学教育、主题团日、活力在基层以及校运会等时机,集中开展具有本校特色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或体育竞赛,引导新生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让“三走”活动在新生中扎根发芽。
     3.创建一批优秀体育公益社团和体育运动标兵宿舍,拓展各校“三走”活动的有效载体。以创建团中央“全国优秀体育公益社团”和“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标兵宿舍为契机,团省委学校部鼓励全省高校积极在校内内创建一批“高校优秀体育公益社团”、“大学生百炼之星”标兵宿舍(创建标准参照团中央的有关方案),并通过高校团委推荐、团省委学校部审核,从中择优推荐参与团中央“全国优秀体育公益社团”和“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标兵宿舍的参选。此项省内高校每个类别可根据实际,分别向团省委学校部推荐1个参选,“三走”全国试点单位每个类别可各推荐2个参选(“全国优秀体育公益社团”各校可优先推荐获得过2013-2014年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的体育类社团)。
     4.征集一批全省“三走”活动优秀案例,推广各校“三走”活动的经验。省内各高校要围绕“三走”活动体制机制、宣传策划、实施推广、项目创新、育人工作载体等方向及时凝练总结本校“三走”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撰写工作案例上报到团省委学校部。工作案例的撰写参照团中央《优秀案例征集实施方案》,团省委学校部将本省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并择优向团中央推荐。此项省内高校可根据实际,上交1篇工作案例到团省委学校部,“三走”全国试点单位上交不少于2篇。
     5.开展一系列“三走”线上活动,营造各校“三走”活动的良好氛围。全省各高校下半年要充分借助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发起话题、开设栏目、加强互动,组织参加最受学生欢迎手机APP设计评比,结合第九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微电影大赛”、“G刻G拍”、“我的身体我做主”等活动开展最美“三走”主题微电影拍摄制作、“三走”照片评选等活动,将学生的线下参与和线上展示有效结合,打造“三走”活动线上线下联动机制,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高校要充分认识“三走”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大学生认识到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培养体育锻炼习惯、提升个人体质的重要性。各高校团委要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要在工作落细、抓实上下功夫,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进行广泛动员。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集中面向广大学生尤其是2014级新生广泛动员、积极发动。各项工作和活动设计要贴近学生兴趣,注重参与性和互动性,广泛动员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参与,确保学生都能够积极参加。
     3.加强信息报送。各高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配合,积极通过各类媒体对本校的“三走”活动进行深度报道和系列报道,并积极上报本校开展“三走”活动的信息,团省委学校部将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定期推送有关高校“三走”的活动报道和工作经验。   
     4.把握工作节点。请各个高校团委根据实际,按团中央的要求填报好有关表格和准备好材料(保证材料的质量),并请在10月13日(周一)下午5点前,将本校的“三走”案例、“全国优秀体育公益社团”和“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申报表以及有关申报材料统一压缩打包,以“学校名+三走申报资料”命名,统一发送到团省委学校部工作邮箱(tswxxb3@163.com)。
     另外,《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报名表》请一式两份,请在13日前快递到团省委学校部(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工作内容中有关团中央具体活动的实施方案将以附件形式随通知下发。各高校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团省委学校部,此项工作已纳入《广东省高等院校共青团工作2014年年度评价目录》,年底将对各高校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联系人:赵小林  曾弘 
      联系电话:(020)82806431
      工作邮箱:hualit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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