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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届“挑战杯”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4-10-1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
     为激励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强化科研竞赛的育人功能,提升科研竞赛的成果水平,同时检阅我院学生的科研创新水平,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学生科研创新成果,培养一批具有良好科研学术水平的学生骨干力量,为大学生展示学术才华、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供良好的平台,营造我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良好氛围。同时也为推荐和选拔一批优秀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加2015年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准备,院团委决定举办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
     二、活动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迎接挑战
     三、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院团委、教务处、各学部教研室、学生处等共同组织,并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组委会由学院分管领导、组织部门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评审委员会由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的校内外专家学者组成。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均设在学院团委。
     四、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1.参赛资格
     在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的本科生均可参加。
     2、作品范围: 
     申报参赛的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申报类别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对象限本科生、专科生,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3.作品要求
    (1)所有竞赛作品均要以学生为主,设计、制作、撰写都已完成,可参加展示,并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以论文形式提交的作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原则和格式。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两人及以上且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我院2014年学生学术科技立项项目必须参加竞赛,以竞赛的形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成果展示。
    (5)质量较高的2013年、2014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可以参赛。
    (6)申报书和汇总表由院团委统一制作发放,学生可从学院团委网站上(http://www.hualixy.com/tw/)直接下载(具体见附件)。
     五、参赛日程
     2014年10月25日前将有意向参加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名单交由团委。
     2014年11月6日由团委联系相关老师就如何选题做专题讲座。
     2014年11月12日前将参赛课题和指导老师上报至团委。 
     2014年11月中旬召开参赛选手大会,由团委邀请专业老师向参赛队员进行培训,针对调查报告与论文的具体写法、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2014年11月下旬——12月中旬进行集中创作,并完成作品初稿。 
     2014年12月中下旬各团队上交作品初稿,由专业老师审阅点评,给予意见与建议。     
     寒假期间学习相关知识,并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 
     2015年3月上旬各团队将创作作品交送团委,进行初赛,并将胜出作品指定指导老师、优化创作团队。 
     2015年3月中旬进行新一轮的集中创作、修改。 
     2015年3月下旬请评委进行推荐选拔,进行院级决赛,然后将胜出作品上报省组织方,参加省级比赛,其后再胜出的作品将参加国家终极比赛。
     六、评审奖励
     1.评审方式
     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基本标准,由各学部对上报作品进行预审,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作品的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进行书面复审和终审答辩,并提出奖励名单。
     2.奖励方式
     竞赛按三大类作品分别设特等奖(100分/项)和一等奖(70分/项)、二等奖(40分/项)、三等奖(20分/项),发给荣誉证书。进入终审决赛但未获奖作品每件计10分,但不颁发荣誉证书。以参赛学部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设“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部;设“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四名的学部。另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一等奖以上作品将有资格代表我院参加省赛,进而参加国赛。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的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科研能力的重要手段和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建设、营造浓厚校园学术氛围的有效载体,各学部要高度重视该项活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参赛的各项组织工作。
     2.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部要对“挑战杯”竞赛的宗旨和参赛内容进行积极的宣传,扩大“挑战杯”竞赛的影响,使“挑战杯”深入人心;要坚持“挑战杯”竞赛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原则,加强对学生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3.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各学部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积极争取专家学者的支持和指导,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主动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支持;要严格按照竞赛要求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申报作品的选拔和评审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夯实“挑战杯”竞赛活动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校园科研学术氛围。
     4.请各学部、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师生踊跃报名参加,充分发挥我院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优势,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为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部于2014年10月25日前确定一名大赛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hualitw@126.com
     5.本次竞赛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单位:学院团委
     联系人:赵小林、曾弘       联系电话:020—82906431。
 
附件:
1.第三届“挑战杯”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第三届“挑战杯”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申报及社科类作品选题征集汇总表
3.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4.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5.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分标准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委员会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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