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训通知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09: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学校学年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教学质量监控,全面掌握校外教学工作实施动态,并对校外教学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学校定于第10—12教学周进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校外教学开展情况电话检查

电话抽查分为各二级学院自查与教务处抽查,二级学院自查为普查,教务处抽查比例为20%,检查时间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

(1)抽查对象:2025届学生及其企业指导教师。

(2)检查内容:一是学生在岗情况包括岗位信息、薪酬、工作情况等;二是教师跟踪指导周期及内容等;三是单位对学生工作的评价及对学院校外教学工作的建议等。

(3)电话检查情况及反馈结果及时上报教务处(附件2)。

2.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巡查

(1)实习基地巡查安排在10-12周,由各二级学院制定校外实习基地(企业)巡查计划表(附件3)并于10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实地抽查,对高质量自联实习单位进行拜访、检查学生实习情况。

(2)实习基地(企业)巡查内容:①学生在岗工作情况;②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安全教育与安全保障措施;③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对实习基地学生跟踪指导情况;④校企合作开展情况;⑥优质实习基地筛查和拜访。

(3)各二级学院实习基地(企业)巡查记录表(附件4)11月20日前汇总上报教务处。

3.校外实践教学文档资料检查

文档资料检查包括如下:

(1)校外教学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归档工作。

校外教学资料包括:校友邦学生各项资料提交和指导老师批阅情况、外出巡查记录、每月实习监管数据表等。

(2)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台账及基地建册资料。

(3)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

(4)校企合作相关资料。

学校第12周周三之前将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参照附件10期中教学检查抽查情况汇总表及人员安排表。

4.实习指导老师座谈暨各二级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报会

各学院按照教务处下发安排计划(附件7)组织召开实习指导老师座谈暨各二级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报会,分管校领导及教务处分管领导参会。

二、检查要求及安排

1.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校领导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各学院副院长、教科办主任和教务处人员为成员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也应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2.11月22日前各学院提交附件9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11月2025届校外生产实习学生电话抽查表模板

附件3.校外实践教学实习基地(企业)巡查拜访计划表模板

附件4.实习基地(企业)巡查记录表模板

附件7.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外指导老师座谈暨各二级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报会安排表(计划)

附件9.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中期检查报告模板

附件10.期中教学检查抽查情况汇总表及人员安排表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28日

终审:校企合作 / 产教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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