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校园新闻>华立要闻

联袂海外名校 共建交流平台——我院与荷兰及立陶宛高校签署《教育与学术合作备忘录》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3-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3月27日上午,欧盟Erasmus 项目指导方荷兰北方莱瓦顿大学讲师Ton先生和立陶宛法商大学国际关系主任 Aneta Vaine 女士等嘉宾莅临我院,学院詹业宏常务副院长、王学军副院长等领导热情接待了来访嘉宾,双方就两校之间Erasmus项目中交流生Management Innovation(管理创新项目) 合作及学分互认进行友好协商,并签署了《教育与学术合作备忘录》。 


    Erasmus 项目全称为“European Community Action Scheme for the Mobility of University Students”,即欧盟区促进全球大学生流动性计划项目,旨在提供全球大学生在欧盟区进行高等教育交流和企业实习的机会。2013年参加Erasmus 项目的学生,欧盟政府和学术机构资助非主办国学生人民币3000元/人,学生只需支付项目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用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本国大学的一定学分认可。参与项目的学生将极大地扩展视野,锻炼独立的思考能力、个人管理和沟通能力。在真正的国际化环境中接触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在共同完成项目课程和任务的过程中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造性思维。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