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7月27日,我院2013年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启动。为了保证此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相关要求。3月初,学院院务委员会议讨论审查通过了《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进一步明确了我院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体检标准、收费标准、资助学生政策、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等工作,并将《章程》放在学院招生网站,供主管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此外,学院还设立了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实行内外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等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此次招生录取工作自7月27日至8月4日止,历时9天。我院相信,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全院招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及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指导下,学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原则,一定能圆满地完成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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