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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省人社厅陈斯毅副巡查员为我院师生解读最新就业政策

作者:校外教学实习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3-12-1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9日下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我院客座教授陈斯毅先生莅临我院,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广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最新政策解读》为主题,在二号报告厅为我院广大师生作专题讲座。
   讲座上,陈副巡视员解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促进就业这方面的政策,就三中全会中提出的“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和“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等内容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相结合,向在座的师生作了详细介绍。他表示,当前的就业形势是依然是严峻的,广大毕业生应该借助三中全会的东风,利用好政策,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着重讲解广东省政府依据国务院相关文件制定了健全促进创业就业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包括鼓励中小企业和科研单位吸纳毕业生就业、鼓励毕业生创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和提供就业服务和援助政策等。
    最后,陈副巡视员给华立学子提出几点建议:首要是熟知并了解就业形势与政策,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其次是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坚持先就业后择业;最为关键的一点是通过个人奋斗实现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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