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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晚报》、《茂名日报》、茂名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我院大学生党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作者:党委办 发布时间:2015-07-2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18至26日,我院党委组织大学生党员到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大伞岭村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夯实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本次大学生党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院党委根据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5年暑期大学生党员社会实践活动通知》(粤教工委函【2015】27号)文件精神进行立项、申报及人员选拔。我院大学生党员暑期实践队主要由8名大学生党员组成,学院党委书记刘怡军担任领队,党办楚恒体作为指导老师。本次实践活动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引导大学生党员深入基层、融入社会、热爱农村、服务群众、锤炼党性、了解国情,特别是了解社会夯实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
    本次实践活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党员深入基层、实地调研,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过几天艰苦努力,完成了大伞岭村党支部党史建档工作(从1951年—2014年),完善了村委会人口档案整理工作,走访和慰问了菜园村、担伞岭村、乐段村、乐郊村、大洋村五条自然村30名老党员和13名五保户,重点走访撰写宣传了大伞岭村委5名党员的先进事迹,完成大伞岭村党员思想状况调查及并撰写了调查报告,召开了一次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暨广东工业大学党员暑期实践座谈会,此外还应邀到茂名市电白区司法局与司法局的领导和专家进行座谈,学习、探讨、交流推进农村普法工作。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社会反应热烈。《茂名晚报》(7月26日头版)、《茂名日报》(7月27日要闻版)以及电白电视台等媒体报道了我院大学生党员社会实践活动,认为我院组织的大学生党员社会实践活动:“弘扬青春正能量,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当代大学生关注农村现状,关心基层群众 生活状况”。我院大学生党员也深有感触:“在活动中锻炼了自身的党性修养,了解到了基层的各种情况,深刻地体会到了改革开放给农村、农民所带来的成果,加深了对农村的感情,增强对社会主义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也强化了自己以后积极投身实践、服务社会的意识。”我院实践队通过辛勤付出,展示了当代大学生党员的风采,也赢得了农村老党员和社会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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