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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学生运动会定向越野竞赛规程

作者:公共基础课教学部 发布时间:2007-11-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定向运动是一项融技术性、趣味性、竞争性为一体的体育运动。爱好者在无限生机的大自然中,去锻炼体魄,培养意志,提高识别地图和使用地图的能力,是一项皆宜的户外运动。通过开展定向运动能够培养同学在体力和脑力受到压力下做出独立思考,迅速反应,果断决定的能力,培养同学们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一、主办单位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第四届运动会组委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处、公共基础部
    三、协办单位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足球协会 
    四、参加单位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各系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  2007年12月15日上午
    (二)地点: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园内
    六、竞赛项目
    中长距离(3公里)定向越野男女混合团体赛(60分钟)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凡是在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及专科生均可代表所在系参加;
    (二)参加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
    (三)参加运动员必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能参加该项目的比赛者,否则后果自负;
    (四)比赛前30分钟各队(以系为代表队)必须提供学生证给裁判检录核对,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五)各队必须准备统一的比赛队服。
    八、参加方法
    以系为单位组队参加,每系限报一队,各系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30名。其中,男运动员20人,女运动员10人。
    九、竞赛方法
    (一)竞赛按中国定向越野运动协会审定的《定向越野竞赛规则》(试行);
    (二)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判委员会决定,出发顺序由各队领队抽签决定;
    (三)计分方式: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前八名均按9、7、6、5、4、3、2、1,双倍计分。但超过终点关闭时间(60分钟)成绩无效;
    (四)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向资格审查部门(裁判长)提交有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书,再由资格审查部门上报组委会授理,否则申诉无效。
    十、名次录取及奖励
    (一)按时间多少决定各队比赛成绩、对前三名团队进行奖励;
    (二)按每队最后一个冲终点的运动员的时间决定名次。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时间相等,以倒数第二名运动员冲终点时间来决定,如再相等,依次类推来决定名次;
    (三)如果比赛中和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收回奖品,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公共基础部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报名时间
    2007年12月5日17:00之前把参赛运动员的名单(电子版)交至公共基础部梁宇老师处,过时后果自负。
    联 系 人:梁宇老师
    联系电话:82910205

注意事项
    (一)犯规:
    有下列行为之一即为犯规,取消比赛资格:
    1、有意妨碍他人比赛者;
    2、蓄意损坏点签和其他比赛设施者;
    3、未通过全部检查点、伪造点签者;
    4、不按比赛规则顺序行进者。
    (二)违例:
    有下列行为之一被视为违例,给予警告,裁判员将根据违例的性质和程度采取从降低成绩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1、接受别人的帮助,如指路;
    2、在出发区抢先处罚者(裁判员未发令);
    3、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号码布者;
    4、有其他违反比赛规则行为者。
    (三)成绩无效:
    有下述成绩之一,比赛成绩将被判处无效;
    1、未通过全部检查点,即点签不全者;
    2、在检查卡上不按规定位置使用点签者;
    3、在比赛结束前不交回检查卡者;
    4、超过比赛规定的终点关闭时间(60分钟),尚未到终点者;
    5、有意造成校园或他人的重大经济损失和破坏校园风景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肇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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