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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 “改革开放与我的生活”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院党委 发布时间:2008-01-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部门(党支部),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班级: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把全省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省委宣传部决定开展以“改革开放与我的生活”为主题的大型有奖征文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改革开放与我的生活”征文活动的通知》(粤宣明电[2007]60号)和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改革开放与我的生活”征文活动的通知》(粤教思[2008]3号)文精神,按照校党委宣传部的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改革开放与我的生活” 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和协办单位
 
  全省征文活动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主办,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南方杂志社、南方新闻网、金羊网、大洋网、深圳新闻网、奥一网、腾讯网协办。校内征文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主办,学院党委、学院团委协办。
  二、征文要求
 
  1、文章既可以是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实践经验,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议论文;也可以是记叙改革开放以来自己对生活的幸福感受的记叙文。
  2、文章要求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性、思想性和较强的可读性。
 
  3、文章标题自拟,投稿给报刊的文章应为议论文,投给互联网媒体的文章体裁不限(除诗歌外)。
  4、来稿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不得一稿多投。
 
  5、文章字数以1500字左右为宜。
  三、参加办法
 
  1、征文寄到上述协办单位或以邮件方式发送到上述单位特设邮箱(具体附后)。同时将征文发至学校党委宣传部,邮箱:xcbllk@gdut.edu.cn,联系电话:39322659。
  2、请在信封和文章右上角注明“改革开放与我的生活”征文字样。
  3、请在投稿时填写个人真实资料(真实姓名、邮编、地址、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四、征文起止时间
  征文时间从今日起,至2008年3月15日止。 2008年4月15日前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5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5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300元;另设纪念奖若干名,发给纪念品。
  六、评奖办法
  1、由各协办单位对所有来稿进行初评,确定入围文章。
  2、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两个评审组对入围文章分别进行终评。
  3、获奖文章在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两周。公示期间,如发现文章有抄袭现象,主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开展以“改革开放与我的生活”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是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种有效形式。请院属各部门(党支部),各系团总支,认真组织师生员工踊跃参与。

附:各协办单位投稿地址或邮箱:
南方日报: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日报理论部 邮编510601 电子邮箱:lilunbu@21cn.com
羊城晚报:广州市东风东路733号羊城晚报理论评论部 邮编:510085 电子邮箱:jyzwbs@ycwb.net
广州日报:广州市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广州日报理论评论部 邮编:510121 电子邮箱:lilunbu@gzdaily.com
深圳特区报: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理论评论部 邮编:518009 电子邮箱:llding@szszd.com.cn
南方杂志社: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杂志社总编室蔡惠珍,邮编:510601电子邮箱:nfzz@21cn.net
南方新闻网:lilunpindao@southcn.com
金羊网:jyzwbs@ycwb.net
大洋网:zhenggao17@dayoo.cn
深圳新闻网:szbbs@sznews.com
奥一网:baoliao@oeeee.com
腾讯网:999123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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