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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院第一届“双代会”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7-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工会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经学院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报学院党委同意,并上报广东工业大学校工会批复同意。定于2008年7月22日召开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大会筹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代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回顾和总结这一年来的工作,提出如何实施学院新的发展规划和扎实做好本科评估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 听取审议学院工作报告;
  2. 审议学院工会工作报告及财务支出报告;
  3. 审议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职工重要规章制度;
  4. 选举产生学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同时是学院教代会常设委员会,委员会委员同时是工会委员会委员和教代会常设委员会委员)。
 
三、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学院第一届“双代会”的筹备工作,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广东工业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
  组长:胡志先 副组长:何淑珍
  成员:李征兵 王辅东 王占纯 吴  涛 
 
秘书、提案组组长:李征兵 王辅东
  成员:谭荣荣 朱  洁 谌裕勇
  任务一是起草领导讲话、主要报告和有关文件,做好文字材料的把关工作。
  任务二是征集大会提案,做好提案审查立案工作,起草提案工作报告。
 
选举、代表资格审查组组长:邓则名 王占纯 
  成员:李庆全 肖  璐 周宏武 郭堪通等
  任务一是拟定选举办法,做好选举“双代会”代表、选举第一届院工会委员会的有关组织工作。
  任务二是依据《广东工业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第四章“教职工代表”的规定做好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宣传、会务组组长:何淑珍 吴  涛 
  成员:李炽平 杨土生 陈 蕤 张传柱  乔 菲
  任务一是做好有关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双代会”的宣传报道和代表的培训工作。
  任务二是做好会议报告、文件资料、代表证的印发;会场布置等有关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双代会”代表产生的办法及代表名额分配
  (一)选举代表的原则和要求
  1.依法选举的原则。各工会小组要严格按照《工会法》、《广东工业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归程》的统一规定,严肃认真地做好“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2.选举须注意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要考虑教师、干部、教辅人员代表相结合,各类职称、职务代表相结合,老中青代表相结合,男女代表比例适当的选举原则。
  3.选举代表的会议,到会会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召开。
  4.“双代会”采取“届期统一,代表合一,同时开会”的运作方式,因此,代表必须是工会会员。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2. 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与监督,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
  3. 具有一定的教学和管理能力,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4. 密切联系群众,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集体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办事,公道正派;
  5. 在华立学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册教职工。
 
  (三)代表选举产生办法,经部门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应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才能够当选。选出的正式代表于7月10日前报“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四)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
  我院第一届“双代会”代表为全院在册教职工总人数325人(以2008年6月23日统计为准)的22%,其中男教职工人数162人,女教职工人数163人。职工代表人数即325人×22%=71.5≈72人。
  学院领导的代表名额统一下达,参加所负责部门工会小组的选举。
 
五、教代会(工代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办法:
  根据工会组织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我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同时是教代会委员会)设委员7人,委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分设组织、教育、宣传、福利、经审、青工、文体委员(兼),由新产生的委员会推选产生。
 
  (一)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条件:
  学院工会委员除具备代表资格外,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开拓创新。
  2.有较强的议事、组织能力。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工作,在教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清正廉洁。
  5.敢于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有正义感和责任心。
 
  (二)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办法:
  1.各工会小组按院工会委员会委员的条件要求,并考虑工作方便和代表性,在部门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上充分酝酿并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人数≤8人,被推荐时得赞成票应超过到会会员数的一半以上。推荐名单于7月10日前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工会小组上报的推荐提名意见,研究提出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8名,于7月15日下发各工会小组,在广泛征求工会会员和教职工意见后,由各工会小组的第一届“双代会”代表无记名投票再次提名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8名。
  3.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各工会小组第二次酝酿提名结果研究提出8名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院党委和校工会审批。
  4.召开“双代会”,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按规定程序提交大会代表酝酿选举。
 
附代表名额分配表:
广工大华立学院第一届“双代会”代表名额
序号
部门
人数
分配指标
确定人数
教师
备注
1
院办、人事、总务
12
2.64
3
—— 
詹业宏
2
教务处
9
1.98
2
—— 
邓则名
3
学生处
23
5.06
5
—— 
胡志先
4
会计学部
24
5.28
5
4
 
5
外语与经贸学部
70
15.4
15
12
 
6
机械电气学部
29
6.38
6
5
 
7
管理学部
33
7.26
7
5
 
8
计算机与艺术设计学部
26
5.72
6
5
 
9
建筑学部
15
3.3
3
2
 
10
工业中心
16
3.52
4
2
 
11
公共基础部
39
8.58
9
6
 
12
思政部
16
3.52
4
3
 
13
图书馆
13
2.86
3
—— 
 
 
合计
325
71.5
72
44
 
 
 
 
 
 
 
 
  说明:代表人数中须保证教师的比例不低于60% 
    
六、提案征集:各工会小组向本部门教职工广泛征集提案,经分门别类整理后于717前报“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
 
 
中国教育工会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部门工会
                           200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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