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校园新闻>学校通知

关于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报名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9-01-0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 简称NECCS)是经教育部有关部门批准举办的全国唯一的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本届竞赛是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异的大学生。开展此项竞赛活动,有助于全面展示全国各高校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和教学改革的成果,保证高校教学水平评估有关大学英语教学的各项指标的落实,有助于学生夯实和扩展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推动全国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
二、参赛对象
全院学生都可报名参加。
三、竞赛时间和方式
1.初赛程序及方式:初赛定于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初赛在报名地-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进行)初赛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试和听力两部分。
2.决赛程序及方式:决赛定于2009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分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第二种是参加笔试(含听力)和口试。参加笔试(含听力)的学生的决赛成绩满分为150分;既参加笔试(含听力)又参加口试的学生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分数为150分(含听力),口试分数为50分。口试方案和题目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各省级竞赛组委会会选择是否参加口试。(待通知)
四、竞赛题型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本赛题既考查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分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并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并且可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
  六、收费标准:20元/每人。
  七、报名方法: 各系部于2009年1月14日前将本系部报名学生信息汇总好交至教务处。
  咨询电话:02082904211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09年1月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