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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9-03-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部门:

    为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动课程建设,促进教师认真备课,提高教案和教学质量,并进一步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我院于本学期将组织开展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现将本次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案是教师授课前准备的教学方案,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教材组织及教学进度安排、教学方法、教学步骤、作业布置及习题解答、教学检查等。本次评选面向华立学院授课的所有教师(包括有兼课的行政人员),主要以08年(即07-08学年度第二学期,08-09学年度第一学期)授课的教案为主(07年度如果有优秀的也可申报),可以是必修课、主干课和主要的选修课等课程的教案,电子教案或纸质教案均可。每位参与评选的教师须是该门课程的主讲教师。

二、评选要求

    1.教案要按本科教学要求编写。每门教案要符合教学大纲,能充分反映本课程基本内容。教案源于教材而又高于教材,而不是教材的“翻版”。

    2. 教案编写规范,教案要素比较齐全(如教学目标、教案组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手段、习题等),教案能体现授课教师备课充分。

    3. 本次评选活动鼓励创新,最好能对本课程、本专业有关的新成果、新理论有所补充,并且能较好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发展(主要针对专业课)。教案最后须列出本课程选用的教材及其它主要参考书目或资料。

    4. 教案必须是教师自编自创的。纸质教案要求比较干净整洁,内容清晰,如果是分页式的讲稿纸,最终须装订成册;电子教案要求必须是教师自己独立创作的,如果选用别人创作的不能参评。

三、评选程序

    各学部先对纸质版教案和电子版教案组织初选,然后以学部为单位(兼课行政人员可根据授课课程划入所属学部)推荐上报至教务处,教务处再组织专家对上报教案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报送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

四.评选时间

    1.原则上,每个学部申报纸质版教案1~2门、电子版教案1~2门。

    2.申报资料除了教案以外,还需附上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所选用的教材。

    3.申报资料以学部为单位上交至教务处柯名娟处,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8日。之后按评选程序进行。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0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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