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学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函[2009]17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09届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求6月20日前完成毕业生大学期间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各学部对档案整理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档案里的材料按《学生档案目录》顺序排列,每个班级的学生档案按点名册顺序排列。
二、 各学部档案转档工作时间安排:
2009届毕业生档案装档工作安排 | |||
学部 |
毕业生人数 |
装档案日期 |
星期 |
建筑学部 |
64 |
7月1日 |
三 |
会计学部 |
208 |
7月2日 |
四 |
机械电气学部 |
164 |
7月3日 |
五 |
管理学部 |
270 |
7月6日 |
一 |
计算机与艺术设计学部 |
285 |
7月7日 |
二 |
外语与经贸学部 |
412 |
7月8日 |
三 |
三、 装档地点为学生处会议室。各学部把相关材料搬至会议室,按《学生档案目录》(附件1)顺序装档,并做好《学生档案目录》登记工作。
四、 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不包括预备党员材料。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党团关系按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毕业院校。
五、 各学部到就业办领取暂缓就业条形码和档案条形码。条形码贴在档案袋左上角,并按条形码后四位数由小到大顺序排列。
六、 整理、检查后,根据档案的去向按广东省21个地市,将档案分类排序。
七、 填写好《2009届毕业生档案分地区分类别交接明细表》(附件2)和《09届毕业生档案卷内明细汇总表》(附件3)。装档后把明细表和汇总表交学生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附件1:学 生 档 案 目 录.xls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