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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9-07-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学院各学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函[2009]17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09届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求6月20日前完成毕业生大学期间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各学部对档案整理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档案里的材料按《学生档案目录》顺序排列,每个班级的学生档案按点名册顺序排列。
      二、    各学部档案转档工作时间安排:
2009届毕业生档案装档工作安排
学部
毕业生人数
装档案日期
星期
建筑学部
64
7月1日
会计学部
208
7月2日
机械电气学部
164
7月3日
管理学部
270
7月6日
计算机与艺术设计学部
285
7月7日
外语与经贸学部
412
7月8日
      三、    装档地点为学生处会议室。各学部把相关材料搬至会议室,按《学生档案目录》(附件1)顺序装档,并做好《学生档案目录》登记工作。
      四、    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不包括预备党员材料。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党团关系按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毕业院校。
      五、    各学部到就业办领取暂缓就业条形码和档案条形码。条形码贴在档案袋左上角,并按条形码后四位数由小到大顺序排列。
      六、    整理、检查后,根据档案的去向按广东省21个地市,将档案分类排序。
      七、    填写好《2009届毕业生档案分地区分类别交接明细表》(附件2)和《09届毕业生档案卷内明细汇总表》(附件3)。装档后把明细表和汇总表交学生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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