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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9-1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10月1日至8日,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分别补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的课。
  三、离校学生须在10月8日晚20:00前返校,10月9日上午各学部统计人数,对未到校上课的学生,当天要与学生或家长联系,落实原因,并将缺勤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四、10月9日上午各部门须做好教职工到岗考勤并报人事处。
  五、9月30日下午学生离校时,学院保卫处和各学部安排老师与学生干部在校门口疏导学生候车,确保校门口交通顺畅和师生安全。
  六、各部门放假前要关好所辖办公室、教室门窗,切断水源、电源,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七、各部门如有需要维修的设备设施,要提前报学院工业中心或总务处,以便物业公司假期维修,维修时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协助做好开门等事务。
  八、教职工交通车安排由总务处另行通知。外聘教师调课后,乘车时间如有变动,请各学部在本月26日前报总务处,以便及时调整。
放假期间请注意安全,祝全体教职工节日愉快、假期愉快。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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