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讲坛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0]100号
有关高等学校:
我厅1999年启动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以来,受聘的珠江学者立足教学科研一线,崇尚科学精神,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已成为具有广东特色、被学界认可、具有广泛影响的高层次人才工程。为充分发挥珠江学者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使更多的青年教师和学生能得到高水平专家的指导,促进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12月开始,举办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讲坛(以下简称讲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旨及选题
讲坛以“崇尚科学、拓展视野、促进交流、共同提高”为主旨。讲坛选题应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学科建设、科研发展、人才培养的需要,突出前沿性、创新性和针对性。
二、组织形式
讲坛的主讲人是受聘于我省高等学校的珠江学者或者其他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对象为珠江学者所在高校及省内其他高校相同或相关专业的师生。每次讲坛选题由主办学校与主讲人商定。讲坛组织方式为主讲人作专题报告,并与听众进行交流互动,就一些相关问题、观点和理念进行交流和探讨,从而达到促进学术交流,拓展学术视野,启迪科学思维,提升学术水平,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的目的。
三、组织机构
讲坛由我厅和珠江学者所在学校共同主办,珠江学者所在学校人事处或二级学院(部、中心)承办。我厅统筹安排工人珠江学者讲坛的时间与顺序,一般每月举办两期(具体安排见附件),一年为一周期。
四、有关要求
组织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讲坛,是有效共享高层次人才资源、发挥群体智力优势、创新中青年教师培养方式、促进中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的积极尝试。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讲坛实施活动的计划及方案。各有关高校要根据讲坛的统一安排和选题要求,与珠江学者进行协商,尽快确定专题报告内容、具体时间,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讲坛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讲坛健康、规范、有序的开展。
(二)认真做好讲坛的组织与实施。各有关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精心组织好讲坛活动,按计划落实活动安排,做到活动前嘉宾联系到位,听众组织到位;活动中人员组织有序,场地布置规范(横幅或背景文字为: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讲坛);活动后总结归档完整(活动场景照片、报告文档资料、录像录音、活动情况总结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在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之外,邀请相关高校的知名专家开展相应的活动。
(三)加强对讲坛活动的宣传工作。各主办高校要认真做好本校举办讲坛活动的宣传工作,突出展示珠江学者在教书育人方面的成效、科研领域的进展、研究、创新的成果等,不断扩大珠江学者的学术影响。其他高校要及时发布讲坛活动信息,参加完活动后及时宣传活动情况。我厅将在教育厅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刊登每次讲坛活动信息。
(四)各主办高校要根据讲坛计划安排表,提前20天将主办讲坛的主题内容、主讲人、具体时间及地点报送我厅师资管理处。我厅将向全省高校统一印发每期讲坛活动通知。各高校要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专业的师生参加。
附件: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讲坛主办学校安排表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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