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文【2010】40号)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院务委员会研究,现将我院清明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
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其中,4月5日(星期二)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节,4月4日(星期一)的上班时间调至4月2日(星期六)。放假停上的课,原则上不再另补,如需补课,任课教师自行与教务处协调。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