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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4-05-1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委员会
团字发[2014]1号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
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学系团总支、各团学组织: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学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创先争优,开拓进取,有力地推动了学院团学工作的科学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以及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团委决定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以此推进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激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调动团学干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共青团的各项建设,更好地服务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红旗团总支学生会红旗社团的评选
  各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要认真总结、归纳一年来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总结、归纳在开展各项建设中的特色做法、成效、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等,并分别填写《申报表》,撰写2000字左右的文字申报材料(可另附活动掠影、图册等图文材料)。学院团委将评出“红旗团总支学生会”4个、“红旗社团”8个。
  (一)红旗团总支学生会评选
   “红旗团总支学生会”的评选条件
  (1)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学院团委的工作部署,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团员青年特点和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各项建设,在院风学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得到党政领导和团员青年的认可,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2)团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完善,重视团干部培训,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管理教育、“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团费的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富有成效,组织主题团日活动措施得力;
  (4)在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富有特色;
   (5)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院学生会的工作部署,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结合青年学生特点和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学生会的各项建设,得到党政领导和青年学生的认可,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6)学生会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完善,学生干部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
  (7)认真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队伍,班委工作制度健全有效;
  (8)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院风建设、学风建设、院园文化建设等活动,成绩突出,富有特色;
  (9)积极参与和配合“一节两赛三工程”(女生节、辩论赛、院园十大歌手大赛、宿舍文明工程、饭堂文明工程、创先争优工程)的工作,主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红旗社团评选
  1、“红旗社团”的评选条件
  (1)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院社团联合会工作部署,根据社团宗旨,结合社团成员特点和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各类富有特色的活动,得到社团成员、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的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2)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完善,社团干部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社团成员的拥护;
  (3)一年来,开展活动过程中没有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红旗社团”的评选程序
  (1)初评:由院社联主席团根据社团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和平时工作表现进行评分;
  (2)终评:各申报单位在学院“红旗社团”年度评选会上展示工作情况,由各相关部门领导、院团委指导老师、院社联各院区负责人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分。
初评、终评的成绩各占最终成绩的。
  ()“红旗团支部评选
  在加强团的基层建设中,团支部是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少支部在落实工作中树立了很好的榜样。申报的团支部要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并填写《申报表》。学院团委将评出“红旗团支部” 20个,并从“红旗团支部”中评出“红旗团支部标兵”若干个。“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如下:
  1、按照《共青团组织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团支部工作,认真填写《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
  2、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干部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支部团员的拥护;
  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特色团支部活动富有成效;
  4、支部团结、和谐、凝聚力强,开展支部活动吸引力强,团员参加率高;
  5、一年来,支部全体团员自觉遵守学院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院风学风建设活动,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支部全体团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优良,挂科重修率低、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较高;
  7、支部开展群众性学术科技、文娱、体育及社会实践活动生动活泼,成绩突出,为推动本学院及学院的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
  本学年广大团学干部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成绩显著,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申报先进个人的团学干部必须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并填写《申报表》。预计评选“优秀团员”626名,“优秀团务工作者”若干名(只限院团委和学系团总支成员申报),“优秀团干” 114名(不含院级团学组织申报名额),“优秀团干部标兵”13名(不含院级团学组织申报名额);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62名,“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78名(含院学生会申报名额),并从“优秀学生会干部”中评选出“杰出学生会主席”若干名;评选“优秀校园新闻工作者”若干名;评选“优秀社团干部”59名(含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申报名额17名);评选“优秀文艺工作者”61名。
  (一)校园文化科技工作优秀指导老师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对象:学院全体教师。
    (2)热爱集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重视德育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
    (3)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
    (4)组织策划过获校级以上的文体、科技类活动或指导的学生本学期获过校级以上的奖项,或有突出贡献者。
     (二)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2、一年来,学习成绩优秀,获学院或学院以上奖学金,没有重修科目,带头遵守学院和学系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4、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学院和团支部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优秀团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在学院团委或在学系团总支工作一年以上;
  2、热爱团的事业,积极参与学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恪尽职守,积极上进;
  3、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带头遵守学院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四)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1、在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政治坚定,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和开展活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学院和学院团的培训活动,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5、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重修科目,积极认真填写干部档案表,带头遵守学院和学系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五)优秀团干标兵的评选条件
  1、在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政治坚定,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和开展活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学院和学院团的培训活动,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5、一年来,学习成绩较良好,没有挂科重修科目,于2012-2013学年度荣获学院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以上;积极认真填写干部档案表,带头遵守学院和学系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六)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条件
  1、在各级学生会担任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学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院风学风建设,团结带领同学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4、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重修科目,积极认真填写干部档案表,带头遵守学院和学系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七)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在各级学生会担任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学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院风学风建设,恪尽职守,积极上进;
  4、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重修科目,积极认真填写干部档案表,带头遵守学院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八)杰出学生会主席的评选条件
  1、担任学院或学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一年以上;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推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政治坚定,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学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院风学风建设,团结带领同学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成绩突出;
  4、一年来,学习成绩优秀,于2012-2013学年度荣获学院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以上,没有重修科目;
  5、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九)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1、担任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副会长、副主席、副社长以上职务)一年以上;
  2、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学院团委和院社团联合会的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社团的各项工作,得到学院团委、社团指导单位和社团成员的好评,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重修科目,积极认真填写干部档案表,带头遵守学院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十)优秀文艺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加入学院学生艺术团一年以上;
  2、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积极参加学院团委安排的训练、表演和比赛,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院园文艺活动,工作认真,成绩突出;
  3、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重修科目,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 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对象:全院学生。
      (2)组织或参加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工作积极肯干,业务水平较高,学习成绩良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积极参加校外各项志愿服务以及校内志愿服务。 
  五、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一)书面申报材料。“红旗团总支学生会”、“红旗社团”、“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干标兵”须提交《申报表》和2000字左右申报材料各一份;其他集体和个人奖项仅须提交《申报表》一份,各组织还须提交申报名单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以组织为单位送到学院团委组织部。
  (二)电子文档。上述须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以组织为单位统一打包,通过电子邮件或光盘的形式报给学院团委组织部。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某某单位2014年五四表彰申报材料”
  学生社团、院级学生组织申报者直接向院团委组织部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将全部申报材料于5月12日16:30前报送学院团委组织部,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蓝赛玲
电话:13751835152
邮箱:617599207@qq.com
 
附件: 1、 2013-2014学年度五四评比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13-2014学年度“红旗团总支学生会”申报表
   3、 2013-2014学年度“红旗社团”申报表
   4、 2013-2014学年度“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2013-2014学年度“校园文化科技工作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
     6、2013-2014学年度“优秀团员”申报表
       7、2013-2014学年度“优秀团干”申报表
   8、2013-2014学年度“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
       9、2013-2014学年度“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
  10、2013-2014学年度“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11、2013-2014学年度“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
      12、2013-2014学年度“优秀文艺工作者”申报表
      13、2013-2014学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14、2013-2014学年度“优秀校园新闻工作者”申报表
      15、2013-2014学年度五四评比表彰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五四表彰  团学  评选  通知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委员会        
二2014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150份)(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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