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优”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组通字[1992]18号)和《广东工业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广工大党字[2007]6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4年下半年“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接受党组织的统一领导,结合团支部工作,对团员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增强党的观念,密切党团关系,公开、公平、公正,认真、谨慎地开展工作。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介绍给党组织。
二、团推优的条件
被推荐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有理想,有信念,确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参加学院党课学习并顺利结业,有鲜明的组织观念;
2、 思想进步,旗帜鲜明,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向社会不良行为作斗争,又坚定的组织原则;
3、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科技与社会实践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活动,有严格的组织纪律;
4、 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将自己的专业学习与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相统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思维敏捷,积极探索,有较好的业务能力;
5、 是团内活动骨干,在团员中有较高威信,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6、 本学年无任何违纪现象,没有无故缺勤记录(早晚修和上课)。上个学期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必须不在倒数前10。
三、 团推优的程序
1、 团支部要及时向党支部了解本支部团员申请入党的人员名单和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加强与负责本班级的党员联系人的交流。
2、 团支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学习、工作、道德品质、团内活动等,结合推优条件,团支部委员会要通过考察得出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
3、 召开团员大会,申请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自我介绍,经团员投票产生推荐的初步人选,团员大会实到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80%,初步人选必须获得应到会团员1/2以上团员的推荐票。
4、 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推荐人选,形成团支部委员会意见。由团支部在《推荐入党培养对象登记表》中填写团支部意见。
5、10月27日前将“推优”名单(电子版、纸质版)上报给学院团委组织部。
6、学院团委组织部将统一组织对拟“推优”的同学进行理论考试。
希望各学部团总支、各团支部认真贯彻执行“推优”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推优”工作。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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