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有关部门:
现转发粤教高函〔2015〕7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和具体院内组织申报和评审时间将在教务QQ群公布。
各本科高校:
为继续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决定开展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类项目。
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表1)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一般类教改项目所占本校教改项目比例不低于50%。
二、推荐要求
(一)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
(二)限额推荐。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校推荐限额(见附表2)由学校类型、专任教师规模、结构、学校教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因素确定。
(三)校内公示。向省教育厅推荐前,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向省教育厅正式来文推荐,来文中应明确说明公示及异议处理有关情况。
(四)其它条件。同一学校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主持省教改项目且尚未校内结题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推荐;优先支持法学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项目。
三、推荐材料
(一)纸质材料:请各校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学校正式报文及2015年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项目纸质材料留校备查。
(二)电子材料:请各校于2015年6月22日前登录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按网站公告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省教改项目立项建设情况将纳入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因素,请认真组织推荐。
(二)对于各校推荐项目,省教育厅原则上只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立项。
(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须建立工作网站,将项目推荐材料及支撑材料上网,并用以展示项目实施成果。
(四)工作联系人:李成军、戴庆洲,联系电话:020-37629463, 37629418。
附表:
1. 2015年省综合类高等教育教改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2. 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限额表
3. 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4.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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