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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第五届广东大中专学生书画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5-10-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相关安排,为鼓励学生以书画作为重要表现形式,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举办第十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之第五届广东大中专学生书画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创新
     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岭南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鼓励以岭南文化元素(即风光山水、风土人情和历史人文等素材)为创作背景。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肇庆学院
     协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
     广东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各职业、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比赛形式及时间
     (一)分组
     分设专业组(大中专院校艺术系学生)和业余组
     (二)参赛方式
     提交作品要求如下:
     1、作品分为书法类和绘画类两大类。绘画类比赛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和漆画。每人提交作品不超过2件,系列作品视为一件。
     2、作品要求富有时代感,内容健康向上,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的内涵,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3、作品尺寸要求:
     (1)书法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137*67cm) ,横竖、字体不限;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
     (2)绘画类:作品尺寸不超过120*90cm。
     (三)作品上交方式
     所有参赛者要按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参赛作品的彩色照片(电子版不小于5M,打印规格为A4),作品照片背面注明作者姓名、学校、作品名称、画种、尺寸(单位:厘米)以及联系电话交于指定的联系人。
     (四)作品终审
     12月11日(星期五)前,比赛承办方将通知各参赛学校负责人入选终审的作品名单。凡进入终审的作品,需寄送原作至大赛承办单位。作品需自行装裱,书法类装裱为卷轴,并在画作右上角注明相关信息(作者姓名、学校、作品名称、画种、尺寸以及联系电话)。
     (五)奖项设置
     由专家评审团按比例评选出各组别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六)注意事项
     1、已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比赛并获奖的作品,不得再参与本次大赛。 
     2、作品需为作者原创,不接收临摹作品,如因版权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提交者承担全部责任。
     3、作品报送和退稿所需费用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承办单位将不为邮递过程之遗失或损坏承担责任,遗失或损坏作品将无法参加大赛。退稿方式须在报名表格中注明,12月31日前未联系退稿事宜的作品,将由主办方自行处置。
     4、专家评审团有权决定参赛作品是否入选及获奖,或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将其作品重新归类,评审团对参赛作品是否入选或取消其参赛资格拥有最终决定权。
     5、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拍摄、录像、宣传及出版的权利。
 
     联系人:林志浩
     电  话:1501430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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