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车辆进出、停放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入校园车辆的管理,规范校园内车辆的停放,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从2017年8月30日起,对进出校园的车辆进行严格盘查,对车辆停放进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出校园车辆的管理
1.凡进出校园的车辆,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已配发通行卡的车辆和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
2.严禁无牌、无证机动车辆驶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规定
1.车辆进出校门、在校园道路、地下车库行驶要遵守交通标识,机动车在地下车库行驶要开启大灯。
2.不得超速行驶(门口限速5公里/时,校内限速15公里/时)。
3.校园内严禁鸣喇叭。
4.严禁在校园内练习机动车辆。
三、车辆停放的管理规定
(一)车辆停放要求:
1. 教职工的车辆一律按指定车位停放。
2. 来校办事和学生家长的机动车辆,按照门卫值班人员的指定位置停放。
(二)严禁在指定区域外停放车辆,违者第一次贴条警告,第二次锁车处理,第三次停卡处理。
(三)各类送货车辆需由接洽部门与华立园保卫处联系同意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放,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四)遇学校开学迎新、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车辆停放服从保卫处统一指挥。
(五)凡是在学校内停放的机动车辆,出现任何损伤或丢失,责任自负。
四、如未按照本规定执行者,该车将被列入违规车辆类,禁止进入校园。
五、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华立园保卫处。
华立园保卫处
2017年8月30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