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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18:45: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表彰先进典型,促进我校学生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广州华立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规定,在全校辅导员中开展2022-2023学年广州华立学院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

三、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工作业绩显著。

3.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能够以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学生评价高,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4.密切关注学生发展,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工作成效明显。

5.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扎实推进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主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负责的专业或班级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学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6.认真督促学生上课出勤,所负责的班级到课率为全校平均水平以上。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所带的班级学生违纪率在全校平均水平以下,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7.注重研究学生工作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时期大学生特点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总结、有研究、有创新,有学生工作研究成果。

8.所带学生的四级通过率、技能证书通过率、科技竞赛等位列全校前茅。

9.认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从事辅导员工作半年以上,并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为良好以上。

、评选名额及表彰

1.名额:共5名。

2.对评选出的优秀辅导员,学校将授予广州华立学院优秀辅导员称号,并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成立评选小组,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按照程序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

2.被推荐的候选人填写《广州华立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总结报告PPT、个人介绍(100字左右)和2张个人照片。各学院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做好对推荐人的评价工作,填写二级学院推荐意见。

3.各学院于8月30日前将推荐候选人资料送交学生处,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处邮箱:gghlxsc@163.com

4.学生处将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报学校审批并公示,公示3天。

附件: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


广州华立学院 

2022年8月25日


终审:华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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