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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州华立学院教学团队及遴选优秀教学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15:51: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和《广州华立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24〕33号)(附件1)的有关精神,为建设政治思想觉悟高、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富有协作和创新精神、可持续发展的优秀教学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推动我校本科教育发展和教学质量提高,现决定组织开展广州华立学院教学团队的申报工作及优秀教学团队(含培育)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队组成

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为基础,以专业或课程(群)为建设平台(课程需要讲授3轮以上,专业需要有3届以上毕业生),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对新办专业所在的学院可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培育。教学团队一般由5-7 人以上组成,设带头人 1 名,其中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原则上不少于2 人。

 

二、优秀教学团队评选条件

1.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下以条件:

(一)校级教学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职工;(二)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长期致力于本团队专业和课程建设,坚持为本科生授课的一线教师且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信力;(四)能指导并率领团队成员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及建设中取得标志性成果;一名带头人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团队带头人还需符合《广州华立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六条的要求。

2.优秀教学团队应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团队70%以上成员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且每年为本科生上课,无教学事故。

3.优秀教学团队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团队主要成员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类项目。

 

三、评选办法

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学习《广州华立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按文件精神,凡符合上述条件教学团队均可申报,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材料由学院(部门)整体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教学团队不限名额,优秀教学团队(含培育)每个二级学院(部)限报1-2个。材料报送要求如下:《广州华立学院教学团队申报表》及《校级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以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稿于2024年5月15日发至教务处,纸质稿交教务处115办公室。

联系人:冯婉雯;联系电话:020-31362194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

附件3:校级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相关附件.zip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11日


终审:华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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