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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16:16: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各位同学:

学生评价是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反馈,也是教师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学生评价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向学生明确评价的意义和程序。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对待,客观、理性地进行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公平性。现将本学期学生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主体:2023级、2022级、2021级、2020级、2019级建筑学、其他年级需要评的学生

2.对象:2023-2024学年第学期所有开课课程的任课教师

3.时间采取分时间段进行

2023级:202467-61608:00-12:00

2022级:202467-61612:00-16:00

2021202467-61616:00-20:00

2020及其他年级202467-61620:00-8:00

617-623日持续开放,不限时间段和年级

4.网址:本次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https://www.hltz.net/hlxy_jsxsd/,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若遗失可自行在教务管理系统忘记密码处进行操作,如还有问题可咨询各学院教务员

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教学评价”-选择“学生评价”,进入评价后可以看见需要评价的课程,然后点击评价,可以看见相应的评价指标,勾选对应的选择框。全部选择完之后点击保存或提交(注:保存后还可以修改,提交之后不能修改)。保存或提交后可以看见自己对这位老师的评分,是否评价,是否提交情况。

说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评的学生,将无法查询所修课程成绩学生参评率低的教师将会影响参与评选“最受欢迎教师”“金银牌教师”。任何学生不得代替其他同学评,一经查实,评结果无效。学生评价系统仅在规定时间段之内开放,其它时间将不予开放,请各学院、任课教师和学生干部督促学生尽快完成评

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凡是发现有不符合广州华立学院“学生评”工作规范的行为或代替其他同学填写评价信息的行为,请及时向教务处或所属二级学院报告。

 

附件:学生评价操作手册.docx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466


终审:华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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