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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 2024 年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9 18: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意见,助力民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现组织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2024 年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围绕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主题,总结凝练2022年1月1日以来关于民办高等教育评价。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课程建设与质量评价、学科专业综合改革评价、职普融通、科教融汇等领域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

二、申报要求

(一)案例须突出亮点和特色,数据和事例须详实准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

(二)案例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承担具体工作,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同一申报人和团队只能申报1项,同一案例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申报人可以以合作者的身份出现在其他案例的申报中。

(四)合作案例需列出全部合作者,获奖证书将以申报时填写的参与人排序为准。

(五)已获往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有关案例,原则上不参与此次申报。

(六)本次案例评选限额申报,专委会每个会员单位限额申报 10 项,我校为会员单位,可申报10项。

三、材料报送

于 10 月 31 日(星期四)之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案例申报书(附件 1)电子档、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 2)电子档(盖章 PDF 扫描版),相关材料压缩发送至邮箱(gkzlgl@126.com)

我校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须在规定时间之内交给教务处周巍老师,联系电话:020-31362194。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书.doc

附件3+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信息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10月9日


终审:华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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