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科教学运行状况,确保教学各环节有序运行,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做好本科合格评估工作,实现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第9-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围绕课堂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教学建设等环节展开,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研情况、学生的学习状况、教学的运行与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特别注意各种教学文件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规范化等。
(一)教学运行
1.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2.教师授课教案、课件、教学日志、教师调停课情况。
3.各课程各班级平均到课率统计。
4.平时成绩记录表、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说明: 1-4项,附件1(表1)。
5.期末考试/考查资料(含课程设计、大作业、实验报告、课程论文等)的归档及自查情况。
6.听课记录及其汇总表(含领导听课和同行听课)[附件1(表2)]。
7.学业预警学院存档过程材料,如处理情况汇总表、学生及家长谈话记录表、降级试读告知书等。
8.教师调停课情况统计表。(教务处汇总)
9.2025届学生三类公选课完成情况。(教务处汇总)
10.本学期教材持有率。(教务处汇总)
(二)教学建设
1.各专业教学大纲修订进度。(教务处汇总)
2.教研活动计划及已执行情况[附件1(表3)]。
3.教师参加校外机构主办的教学交流和研讨活动统计表[附件1(表4)]。
4.教学公开课、示范课计划及已执行情况[附件1(表5]。
5.学术报告和专题讲座计划及已执行情况[附件1(表6)]。
6.教师发表教学研究类论文情况[附件1(表7)]。
7.各学院在研各类教学项目情况。(教务处汇总)
8.各学院教学工作亮点。
(三)实践教学
【校内实践教学】
1.各门实验课实验项目开出情况及更新率[附件1(表8)]。
2.各实验室利用率统计[附件1(表9)]。实验室(机房)、画室等课外时间开放情况[附件1(表10)]。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情况及教师指导能力培训情况[附件1(表11)]。
【校外实践教学】
1.校外教学开展情况电话检查
电话抽查分为各二级学院自查与教务处抽查,二级学院自查为普查,教务处抽查比例约为20%,检查时间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
(1)抽查对象:2025届学生及其企业指导教师。
(2)检查内容:一是学生在岗情况包括岗位信息、薪酬、工作情况等;二是教师跟踪指导周期及内容等;三是单位对学生工作的评价及对学院校外教学工作的建议等。
(3)电话检查情况及反馈结果及时上报教务处(附件2)。
2.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巡查
(1)实习基地巡查安排在10-12周,由各二级学院制定校外实习基地(企业)巡查计划表(附件3)并于10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实地抽查,对高质量自联实习单位进行拜访、检查学生实习情况。
(2)实习基地(企业)巡查内容:①学生在岗工作情况;②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安全教育与安全保障措施;③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对实习基地学生跟踪指导情况;④校企合作开展情况;⑥优质实习基地筛查和拜访。
(3)各二级学院实习基地(企业)巡查记录表(附件4)11月20日前汇总上报教务处。
3.校外实践教学文档资料检查
文档资料检查包括如下:
(1)校外教学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归档工作。
校外教学资料包括:校友邦学生各项资料提交和指导老师批阅情况、外出巡查记录、每月实习监管数据表等。
(2)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台账及基地建册资料。
(3)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
(4)校企合作相关资料。
(四)制度建设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1(表12)]。
(五)教学成效
1.学生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仅统计经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附件1(表13)]。
2.英语等级各学院各年级累计通过率。(教务处汇总)
3.计算机水平考试(一级、二级)通过率[附件1(表14)]。
4.各学院学生“考取技能证书”情况[附件1(表15)]。
5.2024届学生升学情况[附件1(表16)]。
(六)组织召开座谈会
1.教师座谈会
各学院负责组织召开本学院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总结(附件5)。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负责组织召开各学院教师代表座谈会。
2.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负责组织召开本学院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总结(附件6)。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负责组织2023级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机电学院(广州、江门)、管理学院、城建学院学生代表;2024级国际学院、商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健康与护理学院、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学生代表;2024级各学院专升本学生代表进行座谈。
3.实习指导老师座谈暨各二级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报会
各学院按照教务处下发安排计划(附件7)组织召开实习指导老师座谈暨各二级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报会,分管校领导及教务处分管领导参会。
教师座谈会及学生座谈会应在第10周完成,实习指导老师座谈暨各二级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报会在13周进行。对教师和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处理。
二、检查要求及安排
1.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校领导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各学院副院长、教科办主任和教务处人员为成员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应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2.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应按照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在第9-11周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教学资料完整及规范性、教学运行、教师教学态度、教研成果、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效果。
3.各学院的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不限于):期中教学检查的基本安排和做法;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情况;教学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文字表达要简明,不要冗长。
4.11月8日前,各部门要提交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附件5教师座谈会总结、附件6学生座谈会总结、附件8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11月22日前各学院提交附件9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中期检查报告。
5.学校第12周周三之前将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参照附件10期中教学检查抽查情况汇总表及人员安排表。
6.期中教学检查汇报和总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zip
广州华立学院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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