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校级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关于增补校级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队伍建设,完善教学督导工作机制,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面向相关学院增补校级教学督导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学院及名额
学院 | 名额 | 备注 |
城建学院 | 1 | |
传艺学部 | 2 | 从新影视动画学院、新闻与智能传播学院各推荐一名 |
机电学院 | 1 | |
计算机学院 | 1 |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
体育学院 | 1 | 推荐江门校区的体育老师 |
资源勘探与工程学院 | 1 |
二、 推荐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三)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和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了解高校教改动态;
(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
工作,经验丰富,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能够满足履行教学督导职责的要
求;
(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八)各级“教学名师”、教学竞赛和教学成果获奖者优先
聘任。
三、推荐程序
1. 教师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广州华立学院教学督导员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至学院。
2. 学院推荐:请相关学院根据名额要求组织推荐,推荐人选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填报《学院推荐校级教学督导名单汇总表》(附件2)。
3. 材料提交:
(1) 《广州华立学院教学督导员申请表》;
(2) 《学院推荐校级教学督导名单汇总表》。
以上材料于2025年2月26日前将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本科综合楼202室),电子版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龙玫伶老师处。
4. 择优聘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报学校审批后正式聘任。
四、工作要求
校级教学督导员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推荐人选质量,确保督导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广州华立学院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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