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欢迎访问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增补校级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作者:质评中心 发布时间:2025-02-24 16:43:1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增补校级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队伍建设,完善教学督导工作机制,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面向相关学院增补校级教学督导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学院及名额

学院

 

名额

 

备注

 

城建学院

 

1

 

传艺学部

 

2

 

从新影视动画学院、新闻与智能传播学院各推荐一名

 

机电学院

 

1

 

计算机学院

 

1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1

 

体育学院

 

1

 

推荐江门校区的体育老师

 

资源勘探与工程学院

 

1

 

二、       推荐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三)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和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了解高校教改动态;

(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

工作,经验丰富,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能够满足履行教学督导职责的要

求;

(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八)各级“教学名师”、教学竞赛和教学成果获奖者优先

聘任。

三、推荐程序

1.       教师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广州华立学院教学督导员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至学院。

2.       学院推荐:请相关学院根据名额要求组织推荐,推荐人选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填报《学院推荐校级教学督导名单汇总表》(附件2)。

3.       材料提交

(1)       《广州华立学院教学督导员申请表》;

(2)       《学院推荐校级教学督导名单汇总表》。

以上材料2025年2月26前将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本科综合楼202室),电子版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龙玫伶老师处

4.       择优聘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报学校审批后正式聘任。

四、工作要求

校级教学督导员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推荐人选质量,确保督导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教学督导员申请表》.docx

    附件2:《学院拟推荐教学督导名单》.xlsx


 

 

广州华立学院

2025年2月24日

 

终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分享到:
【打印正文】
x

微信扫一扫:分享

Scan me!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

用户登录

加载中...
刷新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