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广州华立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和要求,发挥科研引领支撑作用,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促进我校人才培养和青年教师的成长,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选题要求
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人才启动项目。重点项目旨在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重点支持当年计划申报省自科、省社科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的教师和团队。青年项目旨在挖掘、培养青年科研人才,重点支持学校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开展科研活动。人才启动项目旨在培养博士工作站进站博士,为其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基础研究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全校教职工,同时为了更好地进行项目培育和鼓励青年教师,立项数量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可申报1项,申报多项作违规处理,取消立项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
3.人才启动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博士工作站进站博士。
原则上近三年入职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青年教师,且未有主持在研项目者必须申报1项青年项目。
(三)除重点项目外,人才启动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报者若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立项,学校则不再考虑立项资助。
三、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
1.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项,青年项目0.5万元/项,人才启动项目自科类10万/项、社科类5万/项;
2.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计划研究时间统一填写:2024.01—2025.12。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2.二级学院推荐评审: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做好形式审查,完成推荐评审后填写《XX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与申报书一起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受理评审:科研处对受理材料进行确认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立项。
五、其他
1.材料报送:项目申报书PDF电子版和汇总表一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ualikyc@hualixy.edu.cn。申报书(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和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盖章)提交科研处。
2.科研处办公地址:综合楼3楼318科研处;
3.联系人:李惠民,电话:020-82901189。
4.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xx学院-xxx-广州华立学院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书.docx
xx学院-xxx-广州华立学院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书.docx
科研处
2023年9月14日
(联系人:李惠民,联系电话:020-829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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