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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部门制度

广州华立学院留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9-18 18:24:11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州华立学院留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为了做好每学年毕业生留校实习及人才储备工作,选拔一批优秀的留校实习生,现将有关人员范围及相应条件等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遴选对象:广州华立学院在校毕业班学生

第二条 遴选条件

(一)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2.0,择优录取;

(二)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学生干部经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第三条 岗位类别及岗位要求

(一)岗位类别:职能部门行政助理、教务员助理、实验员助理、学管助理(辅导员助理、学生处助理、团委助理)

(二)岗位要求:顶岗实习上班时间与学校教职工上班时间一致;申请学管助理岗位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第四条 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留校顶岗实习申请,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加盖学院章和教务处章)、技能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干部任职聘书或相关佐证资料等和《广州华立学院留校顶岗实习申请表》。

(二)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对申请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学院意见,提交《广州华立学院留校顶岗实习报名名单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人事处。人事处收齐归整报名资料后,经材料复核后,确定面试名单。

(三)学校招生办开展一轮面试,并签署面试意见上报人事处。

(四)人事处进行二轮面试,并签署面试意见上报拟聘部门。

(五)拟聘部门进行三轮面试,并签署面试意见上报分管校领导。

(六)分管校领导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确定通过留校顶岗实习人员名单。

第五条 指标分配:根据《广州华立学院行政教辅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一览表》缺编情况进行留校顶岗实习人员指标分配。


终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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