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学生守则
第一条 学生必须按进参加实验课,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方法和步骤。
第二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及背心进入实验室。严禁高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和吃零食,不得随意动用与本实验无关设备。
第三条 学生在实验中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认真观察和分析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独自分析实验结果,单独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第四条 实验中要爱护仪器,注意安全,节约水、电、元件等消耗材料,凡违章操作,不听教师指挥而造成事故,损坏仪器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第五条 实验中若发生仪器故障或其它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水源等,停止操作,并报告指导教师,待查明原因或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
第六条 实验完毕应及时关好电和水,学生应自觉整理好实验仪器设备,做好清洁工作,经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七条 本守则由指导教师和参加实验的人员共同监督,严格执行。
第八条 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14日
终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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