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学院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部门)工作制度
为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确保校级领导班子及时了解掌握二级学院(部门)工作动态和服务需求,及时了解和解决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制度,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宣传最新的教育法律法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董事会和学校的决定,通报学校建设发展及改革的新的情况。
二、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联系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管理机制的运转状况,听取联系点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与所联系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及教师骨干、学生干部开展座谈及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
四、指导二级学院(部门)制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检查二级学院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五、检查和督促学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对突发事件预判及预案准备工作。
六、检查联系学院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和学期结束各项计划落实工作。
七、检查督促学校的各项工作部署在联系点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联系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经费管理等工作中的问题。
八、检查联系学院和单位安全工作、走访学生公寓和校舍安全巡查。
九、深入新教师课堂听课,掌握教学信息,提出改进意见。
十、出席联系点的工作例会、民主生活会及其它重要会议。
十一、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部门)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调研计划和提纲,并根据调研情况确定参与调研的职能部处干部。
十二、校级领导开展基层调研每学期不少于10次,内容包括:参加联系点的班子例会、教师大会、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青年骨干教师座谈等;走访联系学院学生公寓及安全巡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深入联系学院新教师课堂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次。
十三、校办、党办和各联系点要建立校级领导联系二级学院(部门)工作档案。相关单位(部门)指定专人填写《校级领导联系二级学院(部门)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1)。
十四、调研情况要及时向校长办公会汇报,并根据办公会的意见由承办单位(部门)具体解决和落实相关问题。并由承办单位(部门)如实填写《校级领导联系二级学院(部门)问题处理表》(详见附件2)。
十五、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校领导的考核。
附件:1.校级领导联系二级学院(部门)情况记录表
2.校级领导联系二级学院(部门)问题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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