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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校级教学团队立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8-05-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系)、工业实验中心: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要求,做好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学院决定开展2008年度校级教学团队立项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目标
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以系(部)、工业实验中心等教学单位为上报单位。
2.申报团队:原则上要求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具有优秀团队带头人、结构合理、团结协作、教学质量高、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践、效果突出的教学团队。
3.团队负责人: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教学工作: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5.团队负责人承诺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被评为校级教学团队后,要保证推动教学研究、改革和教学资源开发。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
    请各学部(系)于2008年5月27日前提交全部申报材料一份(见附件1、附件2)报学院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所提交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不予接受申报。
    四、联系方式
  电 话:82901324
  邮 箱:hualixyjyk@163.com
    五、评审
学院将组织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08年5月8日
 
附件1:2008年度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学团队立项申报表
附件2:2008年度教学团队立项推荐汇总表
附件3:关于组织2007年国家级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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