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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8-11-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部: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同时为了做好我院2009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200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精神,现将我院2009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摄像对象:2009届毕业生(1405人)

二、摄像时间:20081215(具体拍摄时间及顺序见附件一)

三、摄像地点:综合楼111(教务处会议室)

四、收费:18/人。各班班长于125日前收齐后,以班为单位到财务处(综合楼107室)交费。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2009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落实层层责任制。

2、电子图像采集前,学生要认真核对《2009届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采集表》上的各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在签名处签名。

3次图像采集工作直接关系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办理,要求辅导员通知到位,学生不可缺席。凡是应参加电子摄像的学生,如有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回校参加电子摄像信息采集的,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着装整洁,不要穿黄色、蓝色、紫色上衣。

5、相片采集将由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派员到我院统一进行。因时间安排比较紧凑,各系部要认真做好组织安排工作。摄像以班级为单位,辅导员须按照《2009届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采集表》上的顺序提前20分钟组织好学生排好队伍等候拍摄(具体拍摄时间及顺序见附件一),并负责维护好现场纪律和秩序。

6、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参加电子摄像信息采集。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081125

 

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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