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考试试卷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课程考核的规范化管理,促进试卷质量的持续提升,经研究决定对试卷命题、评阅、考试分析和试卷归档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本科课程考试试卷。
二、检查内容
依据《广州华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广州华立学院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试卷的命题、评阅、试卷分析、归档等方面进行检查。具体包括: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重复率、题型、难度等方面是否合理;阅卷是否规范,核分是否准确;学生成绩分布是否合理,试卷分析是否客观、具体;考试材料归档是否规范,封面记录是否完整、准确等。
三、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由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对所有本年度试卷进行自查;
(二)学校抽查:由学校督导组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试卷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
四、时间安排
1.学院准备。3月1日至3月8日,各学院准备好检查范围内试卷目录、课程教学大纲(电子档)。学院应明确指定1人配合校、院两级开展检查工作,并于3月8日前完成。
2. 学院组织自查。3月9日至3月30日,由学院组织教师对本院试卷进行自查。同时填写《广州华立学院试卷抽查表》。之后填写《广州华立学院试卷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综合实验楼202室周青)。
3. 学校督导抽查。4月9日至4月31日,由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试卷进行抽查。同时填写《广州华立学院试卷抽查表》。之后由督导组对照抽查情况和各院《广州华立学院试卷自查情况报告》进行分析,并将结果面向全校发布。
4. 整改。各学院针对自查和学校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明显问题要反馈到教师个人。力求同样的问题不再出现。
五、工作要求
1.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各学院试卷检查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学院试卷检查相关工作。
2.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试卷检查工作,结合《广州华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开展试卷管理及质量的自评自建。
3. 本次检查结果将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与考核。各学院应以此专项检查为契机,强化质量意识,针对自查发现和学校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考试试卷制度建设并加以落实,持续提高试卷质量和试卷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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